以案说险|华泰人寿许昌中支:退保需谨慎,三思而后行

更新日期:2024/03/20    作者:许昌市保险行业协会    来源: 华泰人寿     查看:

案例简介

华泰人寿许昌中支客户王先生为自己投保我公司福佑双鑫两全保险(分红型),附加福佑双鑫重大疾病保险,保额10万,生效日期2010年10月17日。

2022年10月王先生的爱人到公司申请理赔,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王先生本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保单已于2022年5月办理退保。王先生的爱人一听顿时崩溃大哭,多方安抚后,她告诉工作人员,王先生是2022年8月因突发心梗去世,知道他一直交着费,却不知道啥时候解除合同的,最终该案件因合同终止不能申请理赔。

 

案例分析

该案件客户申请解除合同,在该申请生效3个月后突发疾病身故的事情确实另人惋惜,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申请解除合同有很多不同的原因,商业保险遵循投保自愿、退保自由原则,消费者有权提出解除合同,但做出决定的前提一定是综合考虑自己的生活状况、身体状况及规避风险的能力,审慎选择,而不是一拍脑门的事儿。

 

风险提示:

1.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对于一年期以上的长期险,保险公司会提供犹豫期让消费者考虑,在此期间,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,不清楚的内容可以询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,了解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持有,假如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,既失去了保障还要承担保费损失,实在是得不偿失。

2.一旦失去保障,则直接暴露于风险中,当意外或疾病来临时可能措手不及。

3.解除合同后,再投保时,随着年龄的增长,风险也会随之提高,所交保费也可能提高。重新投保时要根据现在身体情况重新核保,如果被保险人在重新投保前有了新的疾病,需重新评估是否可以承保,有可能失去获得保险保障的机会。